怪童谣索命辨忠奸(1 / 1)

花厅中间演出的是京都有名的戏班子,名叫悦芳班。与其他戏班子靠着美貌戏角吸引达官贵人不同,悦芳班中的武生花旦相貌倒还寻常,但他们个个都会一项绝活,就是变脸。

变脸本来是川剧中的一项绝活,在京都戏班当中倒是很少见,众人看着新鲜,悦芳班的名声也就逐渐大了起来。

此时,台上锣鼓喧天,丝竹切切,周围暖场的舞姬退下,而后一个身穿玫红色戏服的旦角从后台款步走了上来,开口唱道:

“春去秋来日移月转,迎新送旧花开花残……”

白亦陵身边坐着的人是端敬长公主的长子盛铎,他听了两句,很随意地一扭头,冲着邻座的白亦陵说道:这出戏唱的是《桃花扇》吧?我瞧着旦角的扮相还可以,但唱腔也就那么回事,赶不上柳波台里的角儿地道,居然在京都里就这么受欢迎了。”

他们两人互相都知道对方的身份,但平时只见过寥寥数面,并没有交情,盛铎这样说话明显就是在搭茬。白亦陵扭头一看,见这位郡王脸上带着友善的笑意,大概是怕自己一个人坐在这里觉得尴尬无聊,才特意过来交谈的。

虽然这种好意对于白亦陵来说是没必要的,但他非常领情,笑着回答道:“听说这家戏班子在所有的表演中都掺进了变脸的绝活,不知道是怎样一种演法,大概新鲜吧。”

泽安卫平时凶名在外,白亦陵上任之后又是手腕强硬,作风直接,他的真实为人如何,盛铎并不了解。但对方这一说话一笑,友善随和就表现出来了。

盛铎对白亦陵挺有好感,亦跟着笑了一笑,说道:“白指挥使若是喜欢看戏,我府上就有专门的戏班,等你有空的时候,欢迎常来坐坐。”

欢迎上门走动就不是普通的示好了,见白亦陵脸上露出疑惑的神色,盛铎的语气非常诚恳:“聂太师府与我家乃是远房的亲戚,聂胜的孩子就是我家的晚辈,上一回白指挥使救了聂胜的长子,我们大家都很感谢你。”

经盛铎这么一提,白亦陵才猛地想起来,这事之前陆屿讲故事的时候就曾经提起来过。

盛铎是镇国公的长子,他的母亲是太后最宠爱的义女端敬长公主,身份贵重。但不巧的是,当年端敬长公主怀孕的时候遭遇兵变,不幸与家人失散,流落到一处村庄中,生下了她的小儿子。

生产顺利,母子平安,原本用不了几天就会有侍卫找来将她们带回镇国公府,但偏偏就是在这几天的时间里,村子里发生了一件事——村长的儿子无缘无故的,竟在大半夜里意外坠崖身亡了。

当时叛军横行,为了安全起见,端敬长公主没有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,村中的一名阴阳先生硬说她生下的这个孩子是索命鬼胎,如果不除掉,全村的人都会丧命。

端敬长公主拼命阻拦,甚至向村民们说了自己是公主,回去之后必将重金相赠,但没有人相信她,最后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被抱走。

后来端敬长公主成功获救,幺子却已经遇害,这事成为镇国公府的奇耻大辱。刚刚出生的小弟死去时,盛铎只有十岁,亲眼见证了父母的痛苦,这也使得他对于类似的事情极为厌恶。

现在见到白亦陵,一来是为了亲戚家的孩子得救,二来也是因为想起了当年往事,使得盛铎一见他就感到了异常的亲切。

白亦陵道:“郡王客气了……”

他一句话没说完,周围的人群中忽然爆出一阵喝彩之声,白亦陵和盛铎同时一怔,向着前方的戏台看过去。

原来是开始变脸了。

只见台上正唱戏的红衣女子忽然挥袖在脸上一拂,再将袖子拿下来时,她的圆脸已经变成了瓜子脸,本来偏于娇艳可人的容貌也瞬间变的清丽忧郁。要不是大家都眼睁睁地看着这是同一个人,几乎要以为换了个戏角上来。

这人刚才扮演青楼老鸨李贞丽,现在的角色则变成了当红姑娘李香君,她换了种声音,唱起了李香君的唱词:“恼人春色眠不起,楼头黄莺声声催……”

这倒是有点意思,连白亦陵都一下子被吸引了注意力——

悦芳班将川剧的变脸与其他戏文结合在一起唱,这他是知道的,只是就算川剧的变脸,也是借动作的遮掩扯掉脸上扯掉脸上的一层层脸谱,或者吹去粉末状的化妆品,从而改变妆容。

现在台上表演的,却似乎和白亦陵所知道的变脸绝活还不一样。

人家是变妆,这人竟好像在实打实地在改变自己的模样,就算白亦陵从小习武,精通暗器,也没有以他的毒辣眼光观察出个什么端倪来,的确称得上一句神奇了。

白亦陵正看得入神,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向着自己的肩头砸过来,几乎是条件反射的,他身体微偏,伸手一抄,将那样东西接到手心里低头看时,却是一块糖果。

这熟悉的糖果让白亦陵微蹙了下眉,起身离座,向着不远处的梅林走了几步,果然见到陆启背对着自己站在那里。

白亦陵不知道他这是又要冒出什么事来,上去行了礼:“见过王爷。”

陆启转身看了他一眼,冷哼道:“你最近脾气不小,本王还以为你今天不会来这里了。”

其实要不是为了给冒牌货韩先生一个发挥的场所,白亦陵还真的没打算参加这次赏梅宴。他摸不准陆启的意思,也就随意地解释道:“梅园的盛景,人人都想观赏。臣有幸收到了王爷的请帖,就来了。”

陆启皱眉道:“你是为了来看梅花?”

不是上回的事情过了之后,又心里后悔,来跟他示好的?

白亦陵道:“除了看花,还能看戏。”

陆启冷冷地说道:“本王没想发请帖给你,下人疏忽,发错了。你没看见吗?你的位置已经被本王安排给刘勃了。”

白亦陵无所谓道:“所以臣换了一个地方坐。”

陆启:“……”

他从一开始看见白亦陵的时候就有气,本来还端着几分,可这小子又硬又倔,油盐不进,实在叫人很难忍住心中的怒火。

——其实陆启清楚,白亦陵长得秀气,其实这副臭脾气是从小到大从来都没有变过,只是他过去将自己看的比天还高,要气也是气别人去。

陆启也分不清自己的怒火是因为白亦陵的顶撞,还是因为被他和别人同样的态度对待了,他冷声说道:“我看你现在可是越来越大胆了。”

白亦陵也是心累,叹气道:“王爷啊,您总是这样。”

陆启倏地一怔。

白亦陵说道:“你身边的那处座位,因为我过去从来没有觊觎过,所以你觉得我有分寸,知进退,就把它当做一个奖励似的,赏给我了。后来我坐久了那个座位,开始留恋,想要一直坐在你的身边,你却又觉得我要的太多,会成为你的累赘,所以你又把它收了回去,给了刘勃。”

他的语气波澜不惊:“别人想要的东西,你偏不给,别人主动不要了,王爷却又觉得心里不痛快。王爷,我说过了,您的这种做法,其实只适合拿着骨头逗狗,但,不是每个人,都愿意做狗的。”

他直视着陆启,脸上并无笑意,眉眼却似含情。阳光透过头顶的枝杈,将梅花疏落的影子洒了一身,但明光艳影,都还赶不上面前这张面孔半分的美丽。

陆启的心忽然就柔软了下来。

其实那天两人彻底决裂之后,他一直在回想曾经的一些往事。

刚刚认识白亦陵的时候,这孩子七岁,他也不算大,正好是个十四岁的少年人。一半是觉得这小家伙有趣,一半也是有意为自己培植几个忠心的手下,陆启常常会带点小玩意,去暗卫所看看他。

白亦陵刚才说,自己像逗狗似的对他,其实陆启想想,这话可能也没说错,那时在他心里,确实把这个小孩当成某种自己豢养的宠物了。

因为带过几回东西之后,白亦陵跟他熟了,知道他来的时间,就会在不训练的时候偷偷跑到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地方眼巴巴地等他,就仿佛生怕陆启找不到似的。

训练白亦陵的师傅一开始重罚过他几回,后来知道他是在等临漳王,也就不敢罚了,无论阴晴雨雪,陆启不一定去,白亦陵没有任务和训练的时候,却都一定会等。

其实相处下来,陆启心里也清楚,这孩子对平常小孩喜欢的玩意其实不大感兴趣,自己给他带的东西,放平时他可能都不会多看两眼。而白亦陵想要的,大概是那种自己也有人找,有人探望的感觉——从来没有亲人来见他。

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,那时先帝还在世,现在这位皇帝也已经封了太子。有回陆启相中的一匹骏马被太子府上的人先一步买走了,他心中很是不快,自然也没有了心情去投喂这么个无关紧要的小玩意,大约连着七八天没去,这事也就慢慢地淡下来了。

结果又过了几日出门的时候,外面的守卫正在轰一个挺眼熟的小叫花子,陆启一时兴起,过去看看,发现那人正是白亦陵。

他见到自己连忙跑上来,却不是要东西,而是从怀里摸出一个蜡丸递到他手里。

陆启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,竟然就真的将这个玩意接了过来。

白亦陵小时候就长得秀气,脸上有点脏,眼睛却黑白分明,流光溢彩:“你好久没来,是不是病了?王爷,你吃了这粒药,什么病都能好。”

他说两句话就要朝身后看看,有点舍不得走,却又急匆匆地怕被发现:“师父说了,这是可以起死回生的灵药,如果受了重伤,或者被敌人抓到后拷打,只要吃了它,都能治好,你拿着,我得走了。”

白亦陵走后,陆启的随从忍不住说道:“王爷,这明明……是毒/药吧?那小孩好像被人骗了。”

陆启道:“不错。”

见血封喉,剧毒无比,这样重伤或者被捕之后,就不会成为同伴的累赘,也不会泄露任何机密了。

虽然这毒/药封在蜡丸里,要吃下去才算数,但随从依旧很紧张,道:“王爷,您快把这东西扔了吧,莫要伤了贵体。”

是啊,他金尊玉贵,这种东西又怎么能留着呢?于是陆启他一扬手,蜡丸被丢在了一堆枯叶当中。

但第二天,陆启还是去了暗卫所。

一晃,十二年了。

陆启不愿意承认,但其实他不得不承认,在白亦陵身上,他是真的动过心。

他身边有过很多人,男男女女,乖顺的、忠心的、温柔小意会讨好的……面对这些人,他能感觉到热闹,却无法填充满空虚。动心的感觉只对一人,对一个倔强的、不开窍的、不愿意屈就的人。

但陆启会的,也只有本能的动心而已,他不会去付出,不会去爱。

当白亦陵长大了,终于学会对他战战兢兢诉说心意的时候,陆启心里除了惊喜之外,更多的是愤怒。

一方面,他总觉得自己放在心上的,不应该是面前这个丧失了傲骨与倔强,哀求一份感情的可怜虫,另一方面,他也懊恼于自己的心乱和不能自控。

——失去理智,出现软肋,这对于陆启来说,实在是个危险的信号,不利于建立功业,成就大事。

他自私惯了,不会埋怨自己,就只能埋怨白亦陵,将他拒之于千里之外,利用对别人的宠爱来伤害他,仿佛在说——

“看,其实他影响不了我什么,我也可以很残忍的对待他。”

可是白亦陵终究选择离开了,他……却又寝食难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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